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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育生物
關於封溪執行時的問題


2007年8月1日台北縣石碇鄉有鑒於封溪已三年,溪中魚蝦數量明顯增加且成效不錯,便打算以活動方式開放給一般民眾垂釣兩個月。未料,開放前日即遭不明人士毒魚,接著開放之後釣客又不知節制,濫捕濫取、亂丟垃圾,致使原本的美意,竟在草草五日內結束,然而之後卻又進入了無限期的封溪。

然而,個人認為,會有這樣子的結果,一部分原因固然是民眾的道德素養以及對於生態保育太過於不在乎,另一部分,則就是政府對於封溪缺乏經驗甚至是完全不了解,草草的定案和沒有嚴格的控管導致了這樣的結局。在看過很多相關資料之後發現到,一般鄉鎮人士對於護溪並不是那麼了解,但其實並不只是放個牌子說封溪這樣而已,同樣的也不是所有的溪流都適合封溪。大部分的民眾都太小看封溪護魚這件事了,對於專業知識的了解也不足夠,將會嚴重的影響保育區未來的發展。

並非所有的溪流都適合封溪護魚,如河川早已經嚴重溝渠化、平均水量過小、家庭廢水汙染嚴重或外來魚種等等狀況的環境,在學者的研究下認為這些並不適合,可惜的是,一般人都不知道有這回事,只知道只要封溪就能夠回復原有的生態。然而,大部分的人都認為封溪過後,魚蝦數量回復得相當驚人,都認為了這樣是生態環境良好,復育成功,但這樣真的就是代表了成功了嗎?或者說某種魚類數量大增,可能反而是一種生態失衡的警訊。

然而,對於封溪和開放時候的管制看起來是非常的重要的,自己感受到在這篇時事裡,台灣民眾道德的低落,若只是放個牌子說明此區段封溪,似乎是不會有太多人遵守的,何況是開放了,其破壞程度絕對很大,說明了民眾並沒有一般的生態保育概念,若真的要實行保育,強力的宣導讓人們有個概念也是必要的,另外也表示了必須要嚴加管理並且不能夠帶有隨便的心態。

在這篇時事當中,個人認為,最大的問題在於政策過於隨意。首先,此區當初於封溪和開放時,設計了”禁釣期 ”的概念,但是在台灣的氣候環境水量等等調控下,幾乎是所有的溪魚總類是一年四季都能夠產卵,如此一來禁釣期似乎就變成一個無意義的管制,這也說明在實行政策時,根本就不懂此溪流的生態,沒有專業知識下就實行。另外,新聞裡也說到,對於封溪和開放方面,甚麼時候要開始封,甚麼狀況應該要開放,沒有一個清楚的規範,單憑肉眼觀看數量或是隨便找幾個人再河邊逛逛,再由當地護溪義工拿吐司麵包餵魚表示數量多寡,太過於隨便了,應該要找人進行觀察研究,並以數據等等做為判斷依據,況且魚蝦數量眾多也並不代表OK,也應該要進一步的去觀察魚的種類等等,然而護溪人員根本就不知道也根本不在乎,如此一來,當然不會有所成效。再加上台灣人的心態,偷釣幾條魚大部分人都覺得無所謂,當地的管制機關人員也用”睜一隻眼閉一隻眼”的心態去管理,換句話說也就是根本就不去執行封溪,這樣當然是不會有成效,反而對溪流的生態更是一大破壞。

我想,最主要還是在於普遍民眾不像國外的人有著保育的概念,比較沒有一般保育的道德規範,大家都覺的幾條魚、幾隻蝦、幾塊垃圾根本就不怎樣,執法人員也是較為不在乎,中央或縣政府方面也都只是推動政策,但實際上卻都只是想要坐享其成,不介入也不參與,畢竟對於保育大部份人都認為沒有經濟價值,不願意提出一點心力去做,同樣的也認為保育人人都做得到,根本不需要請特別專業人士來幫忙,但搞到最後,就是像石碇鄉一樣,造成了封溪之後的假成效,開放之後的大破壞,幾年來的努力,最後換來的又是一個沒有任何管制的無限期封溪。




參考資料:大自然季刊第97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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